学院全体教职工:
2021年“五一”将至,为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清廉过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院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系室、各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打招呼、提要求,做到纪律要求全知晓、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带头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以及我市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带动广大党员教师清廉过节,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紧盯教职工离津制度执行,严查请假不及时、不具体、不真实,审批搞形式、走过场,未经审批擅自离津等问题,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不打折扣。
二、严格执行“十严禁”,令行禁止不触“红线”
学院全体教职工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借节日之机违规大吃大喝以及其他餐饮浪费行为;
二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特别是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
三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额外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
四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
六是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是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
八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
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近距离优势,提醒教育在前,广泛开展监督检查。严防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的“四风”问题线索和舆情,及时报告,迅速妥善应对。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及时通报曝光。
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26667696
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26686230
艺术学院纪委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