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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动画系关于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相关规定

2025年03月03日 09:35  点击:[]

艺术学院动画系关于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相关规定

 

为规范AI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使用,确保学术诚信,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381参见《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试行)》和《中国传媒大学关于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使用人工智能的规定》等多家兄弟院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后,制定本规定。

基本原则

1、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或专利技术。

2、毕业论文(设计)中所使用的数据和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合法合规,严禁任何形式的数据篡改或伪造,以确保研究成果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3、人工智能技术应当仅作为增强学生能力的工具,不能替代学生的思考过程和创意输出。毕设作品中由学生独立构思、创作、绘制、制作的部分占比不得低于80%,以此保障作品的主要贡献来源于学生本人;毕设论文则需遵循学校规定的AI查重率标准,确保论文具有足够的原创性,防止过度依赖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并维护学术研究的严肃性。

定义界定

本规定中的 AI 工具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简称“Gen AI”生成式AI”)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简称“AI辅助工具)。

1、生成式AI: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文本、图像、声音等内容的工具,如ChatGPTGPTs、文心一言、即梦、可灵、vidu、豆包等。

2AI辅助工具: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进行语言润色、数据分析、图表制作、图片生成、生成视频等工作的工具。

第三条 具体要求

1、学生使用AI工具进行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写作都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且当AI工具生成的内容不影响对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创新等能力的考察时,作者才可使用AI工具。

2、使用AI工具进行处理文字、数据、图片、视频文件时,必须循遵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术规范要求,不得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他人及人工智能所生成的研究成果及内容。

3、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论文写作时,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避免使用不合法或来源不明的数据。同时注意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泄露或被滥用。不得用人工智能技术替代本人写作,禁止完全依赖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毕设论文(设计)写作或创作,禁止直接复制粘贴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作为论文(设计)成果。

4、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摘要、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AI工具可以在学生学习如何撰写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中辅助写作,但不能代替作者的最终独立创作。语言表达能力仍然是毕业论文(设计)考察的重点,禁止使用AI工具整段或全文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

5、学生应加强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的学习,认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局限性、风险性,包括但不限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产生的信息不准确、缺乏创新性等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学术不端风险。

6、学生须明确标注是否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并填写《艺术学院动画系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情况说明表》(见:附件一)。如使用,须详述使用方式、细节,包括模型/软件/工具名称、版本及使用时间。涉及事实和观点引证的辅助生成内容,须明确说明其生成过程,并同时在毕业论文(设计)相应位置具体标注。

7、禁止答辩委员、各级评审教师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使用AI工具总结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核心内容并生成评审意见等。

第五条 标注声明

使用AI工具时,须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承诺书中明确披露以下信息:

1、使用的AI工具名称和版本号;使用的时间和具体用途;

2、使用AI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

3、使用AI工具在论文及毕设作品中的具体使用部分,如方法部分或文献综述部分;作品生成图像或视频部分;音响及特效部分等。

4、须保留AI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包括提示词及相关素材等),以备指导老师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AI工具的检查和质询。

第六条 责任与署名

1、作者须对使用AI工具生成的内容负最终责任,AI工具不能被列为作者或共同作者。

2、使用AI工具时,应确保最终作品的原创性和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3、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合理合规使用AI工具的,指导教师、各级答辩评审专家在指导阶段、答辩阶段、检查阶段可以适当的补充考核措施,以核实学生是否已掌握了应该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与能力。

4、学生如违反相关规定使用AI工具的,视情节给予纳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成绩、不准答辩、取消合格成绩等处理;构成学术不端(不当)的,按照相关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罚。

第八条 附则

1、本规定基于当前AI技术的发展阶段制定,将根据AI技术的发展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艺术学院动画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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